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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固镇县奖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6-09  浏览次数:74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安徽省固镇县真金白银 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1.政策引导,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

加强对已建成“百个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运行监管,完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体系建设,建立以需求为导向、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农作物秸秆收储运销网络,做到秸秆收得下、运得出、能利用。乡镇要落实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属地管理责任,巩固建设成果,稳定覆盖区域,防止收储中心与区域脱节造成闲置或挪作他用。

2.发挥优势,大力推广秸秆饲料化利用

充分发挥全县秸秆资源丰富、养殖基础相对较好的优势,做大做强畜牧养殖业和饲料加工业,大力推广玉米秸秆青贮、小麦秸秆揉丝、秸秆氨化技术应用,充分发挥全县花生种植面积大、花生秸秆适口性好的特点,在花生秸秆饲料化应用方面做文章,奖励扶持花生秸秆除膜作业,提高饲料化应用的比例,充分发挥已建成的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的作用,对小麦秸秆加工揉丝、清洁生产、饲料化应用给予奖补,2022年培育发展饲料化应用规模以上企业达30家以上,加工揉丝小麦秸秆5万吨以上、全株玉米青贮5万吨以上,秸秆饲料化利用总量达20万吨以上。

3.依托龙头,大力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

依托县国能生物电厂,大力推广农作物秸秆发电,发展和规范秸秆经纪人,国能电厂要与秸秆经纪人签订秸秆收购协议,确保秸秆收储运管道畅通 ,满足生物质电厂秸秆利用需求,同时国能电厂应做到应收尽收,保障秸秆经纪人的合法利益,大力推广秸秆生物质压块清洁化生产技术应用,做好除尘、降噪、安全生产等工作,继续对新建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政策扶持,2022年实现秸秆能源化利用18万吨以上,其中国能电厂15万吨以上。各乡镇按照每万亩播种面积不少于1000吨交售农作物秸秆给国能电厂,国能电厂要保证合同内应收尽收。

4.典型示范,提升秸秆基料化利用水平

以丰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典型,鼓励秸秆基质商品化生产,优先扶持年生产消耗秸秆500吨以上的企业。重点推广种植双孢蘑菇、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优先扶持年菌种生产达到5万瓶(袋)以上的菌种厂或年生产规模超过3万平方米(袋、棒、包)的食用菌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种植大户。对基料化利用经营主体进行奖补,推进秸秆基料化利用。

5.奖补政策

(1)秸秆综合利用主体产业化奖补

凡在县域内产业化利用的秸秆企业,达500吨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省产业化奖补政策执行,水稻秸秆55元/吨、小麦秸秆 45元/吨、其他秸秆 35元/吨,其中,小麦秸秆加工揉丝饲料化应用的,只对省外销售吨位进行奖补,青贮玉米饲料化利用的吨位补贴系数为0.4,奖补资金由省、市、县共同负担,省、市、县财政按照8:1:1的比例承担。生物质发电项目奖补由县政府(县发展改革委)与发电企业合同约定。

(2)秸秆收储运环节的奖补

对新购打捆捡拾机在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基础上按照国补的50%继续实行二次县级补贴。对于新购花生秸秆除地膜设备给予40%购机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秸秆收储点、压块点继续享受农用电价。继续实行秸秆运输车辆“绿色通道”政策。

安徽省2022年秸秆产业化利用等奖补标准如有调整,可按调整后执行。

6.资金保障

奖补资金由秸秆综合利用省、市、县三级资金共同承担,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列入2023年财政预算给予保障。具体资金的使用参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安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0〕1204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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