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中央财政支持试点城市推进清洁方式取暖替代散煤燃烧取暖,并同步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实现试点地区散烧煤供暖全部“销号”和清洁替代,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加快热源端清洁化改造,重点围绕解决散煤燃烧问题,按照“集中为主,分散为辅”、“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原则,推进燃煤供暖设施清洁化改造,推广热泵、燃气锅炉、电锅炉、分散式电(燃气)等取暖,因地制宜推广地热能、空气热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分布式、多能互补应用的新型取暖模式。
关于开展北方地区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实施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发布时间:2017年6月6日
政策摘要:生物质发电尽可能实行热电联产集中供暖,不具备建设生物质热电厂条件的地区,可推广生物质锅炉供暖或生物质成型燃料。结合新农村建设、异地搬迁、小城镇、中心村建设等,在农村推广小型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设施。根据资源条件,推广地源、空气源热泵供暖、生物质锅炉供暖,支持农村地区应用电供暖。
关于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县域清洁供热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发布时间:2017年8月4日
政策摘要:当前大气污染和雾霾形势严峻,县域燃煤消费是主要的污染源。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具有绿色低碳环保的特点,是治理县域燃煤污染的有效途径,此次组织开展生物质热电联产示范项目建设,将为治理县域散煤、特别是农村散煤开辟新路子,为探索生物质发电全面转向热电联产道路、完善生物质热电联产政策提供依据。对示范新建项目优先核准,保障示范项目享受各地清洁供热支持政策,建成后优先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
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
发布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7年9月6日
政策摘要:大力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供暖项目。加快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建设,为城镇社区和农村清洁供暖。城市主城区、城乡结合部及城中村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全面取消散煤取暖,采用清洁热源供暖,其他尚未进行改造或暂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地区,鼓励以“清洁型煤+环保炉具”替代散煤。
2017年国家针对秸秆给与重大调整及补贴!
发布机构: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政策摘要:进10月以后,北方地区即将进入秋收阶段,各地的禁烧标语已经亮了起来。2017年国家对秸秆补贴予以了重大调整,中央财政对项目县(市/区)每个项目补贴1000-2000万元。具体补贴额度和方式,由当地按照秸秆消化量(吨)来核算,各个项目的补贴额度不同,从1万元到1000万元都有,随时注意关注。
一、秸秆处理机械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农民以及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购买处理秸秆相关的农机设备,比如:秸秆打捆机、秸秆粉碎机、秸秆压块机、秸秆颗粒机等。一般在国家发放的农机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市级或者县级政府再额外补贴30-50%。具体看购买农机的价格是多少,按比例给补贴。
二、秸秆三贮一化补贴
三贮一化具体指:秸秆青贮、秸秆半干青贮、秸秆微贮、秸秆氨化。
补贴对象:农民以及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三、秸秆综合利用能源化补贴
从事生物质燃油、乙醇、秸秆固体燃料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等,例如生物质颗粒生产企业,可以申报此类补贴。
补贴对象:农业企业。
四、秸秆粉碎还田补贴
推广机械深耕精细化还田、秸秆快速腐熟、生物反应堆等技术,支持开展玉米秸秆机械化粉碎、深耕和耙压等机械化的还田作业。
补贴对象:农民以及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秸秆收储站点建设补贴
补贴对象:乡镇、村企业或经纪人
补贴区域:北京、上海、重庆、 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黑龙江、内蒙古、江苏、安徽、四川、湖南等地区。
六、秸秆再利用补贴
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也可以申报项目,领取补贴资金。
地方政策
河北省节能“十三五”规划
发布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6日
政策摘要:开发利用农村清洁能源,引导农户使用清洁能源进行炊事和取暖,推广秸秆等废弃物能源化利用,发展大型沼气工程,提高高效清洁燃烧炉具使用比例,逐年提高太阳能等其他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到2020年,累计推广高效清洁燃烧炉具100万台,秸秆能源化利用250万吨,加快推广燃气、生物质锅炉。
河北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机构: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政策摘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因地制宜、综合利用”的原则,以南部农业基地和北部林业基地两大区域为重点,积极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开发利用。推动各类生物质能资源市场化和规模化利用。到2020年,力争推广成型燃料炉具250万户,年应用成型燃料50万吨,各类生物质燃料年利用量折合标煤达到80万吨以上。
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16-2030年)
发布机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4日
政策摘要: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等领域推广应用,为工业生产和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供应热水和蒸汽、开展集中供热,为农村提供炊事和采暖燃料。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探索建立覆盖城乡的生物质资源收集以及成型燃料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的产业体系,保障生物质成型燃料规模化、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2030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力争分别达到150万吨、300万吨。
《黑龙江省加强农村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8月14日
政策摘要:进一步扩大秸秆压块燃料试点示范,今年试点重点安排在哈尔滨市及玉米、水稻种植面积大的60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展1个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试点,每个试点辐射农民350户以上,推广使用生物质节能炉具减少农户直燃比重,逐步形成政府扶持、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的产业发展格局。到2020年,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0%。
黑龙江省禁止野外焚烧秸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8日
政策摘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禁止野外焚烧秸秆工作,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环境治理,大力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和高效低排户用秸秆炉具。鼓励将民用住宅燃煤供热锅炉改造为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在各地新建城区推广利用秸秆成型燃料锅炉供热(供蒸汽)替代现有燃煤锅炉。扶持发展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鼓励就近就地将秸秆粉碎压制固化成型。
江苏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17年4月28日
政策摘要:扩大利用生物质能,按照因地制宜、综合利用,政府扶持、市场驱动的思路,突出农村秸秆、城乡生活垃圾、工业有机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积极推进生物质能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多元化发展,努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较高水平的新型产业。支持发展秸秆成型燃料,推广符合排放标准的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开展生物质梯级综合利用试点。
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发布机构: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3月31日
政策摘要:力争2017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4%,加快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年利用成型燃料100万吨以上。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各地要加快发展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皖北地区各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各县以村为单位,建设5处以上秸秆小型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并配套推广不低于500台生物质户用气化炉。
《哈尔滨市2017-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意见》
发布机构: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时间:2017年7月10日
政策摘要:积极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2017年全省建设159处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并配套推广15900台生物质户用气化炉。
对新增收集和还田机具给予60%补贴
据介绍,2017年-2018年,我市将对省级补贴没有覆盖到的秸秆机械还田等技术和项目给予政策补贴,加大秸秆肥料化还田力度。对新增秸秆收集和还田机具补贴总量650台,采取“省市累加补贴”的方式给予60%的补贴;对开展秸秆还田玉米4:空新技术试点项目予以补贴,其中,秸秆集条还田(集条与管护)补贴每亩20元,秸秆腐熟剂10元、玉米螟防治药剂5元。对水稻秸秆腐熟还田技术示范项目,每亩补贴10元。
扩大移动式秸秆压块试点范围
从地理位置看,我市城区人口密集,公路纵横交错,太平国际机场坐落在城郊,城区周边也是秸秆综合治理的重点。2017年,我市在省《实施方案》没有覆盖到的城6区确定6处移动式秸秆压块试点,加大秸秆压块燃料化利用力度。同时,在全市3区、9县(市)继续扩大移动式秸秆压块试点范围,目前,还有5个区、县(市)有意愿承接新增移动压块试点项目,共计11处。
年利用秸秆2000吨企业给予50%贴息
根据《意见》,2017年-2018年,我市将对行业领先、前景广阔、具备贷款条件、且有资金需求、年利用秸秆20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及秸秆收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对于新引进的与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重大项目,或者年利用秸秆达到3万吨以上的企业,由市政府“一事一议”确定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