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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发布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30  浏览次数:65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为推进公众参与、全民共治,强化社会监督,9月29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露天焚烧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自10月1日起,群众可以通过电话、网络、微信的途径,对露天违法焚烧秸秆行为进行举报,举报成功可获得一次性奖励500元。



        根据《办法》,有奖举报范围包括:在城市建成区、乡镇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边、交通干线附近或者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秸秆禁烧区以及禁烧时段中的限烧区内,露天焚烧秸秆、树枝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农林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通过合法途径举报,10个工作日内,生态环境部门查证举报违法行为是否属实。随后,5个工作日内,生态环境部门以电话、微信或书面通知等形式通知举报人领取奖金。举报人可凭有效身份证件在60日内领取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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