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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五河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6-30  浏览次数:93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农能函〔2020〕11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置于乡村振兴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坚持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培育一批产业化利用主体,通过政府培育环境、政策引导,稳步提高县域秸秆综合利用能力,激发秸秆离田、加工利用等各环节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水平,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秸秆综合利用模式,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实现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96%以上,建立秸秆综合利用稳定运行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优化秸秆农业利用方式。支持优化秸秆基料化和饲料化利用方式,大力发展牛羊养殖、食用菌种植等基料化、饲料化利用方式。

(二)推广应用秸秆制品。支持秸秆原料化利用,突出扶持一定产业规模的秸秆制品企业。

(三)推动秸秆清洁生产。对本县范围内年产能5000吨以上的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点开展排查,申报实施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点清洁化改造项目,使之达到我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地方标准的要求。

省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已奖补的环节,不得申报试点资金补助项目。

三、项目总投资

2021五河县试点项目总投资302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900万元,自筹资金2125万元。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一)奖补方式。中央财政2021年五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资金规模900万元,项目资金使用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支持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建设内容及实施主体

主要用于支持秸秆基料化、饲料化、原料化、能源化市场主体和审计培训等五个方面。凡秸秆综合利用主体当年投入建设达到以下标准,可予以奖补。

1.饲料化利用:计划安排项目资金110万元,重点扶持现代牧业(五河)有限公司、五河县赤龙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五河县前锦养殖专业合作社等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详见附件1)。对标准化青贮饲料储存窖建设和青饲料收获机、饲料粉碎、搅拌机、饲料投喂机、叉车、铲车、打捆包膜一体机、厂房、地坪等固定资产进行补助。

饲料化利用主体肉牛年存栏量不少于200头、年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 。

2.基料化利用:计划安排项目资金40万元,重点扶持五河迪宇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基料化利用主体(详见附件1),开展秸秆及畜禽粪便处理利用示范推广。

基料化利用主体年利用秸秆能力2000吨以上。

3.原料化利用:计划安排项目资金670万元,重点扶持五河县亿阳生态有限公司、安徽恒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年丰草业有限公司等原料化利用主体。

原料化利用主体年利用秸秆能力在5000吨以上。

4.能源化利用:计划安排项目资金60万元,扶持安徽省泓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五河县正诚生物质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秸秆燃料能源化利用企业用于实施秸秆成型燃料生产点清洁化改造项目。

能源化利用企业需达到我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地方标准的要求。

5.项目编制、审计、培训:计划安排项目资金20万元,用于项目编制、评估、审计、秸秆综合利用政策和技术培训、观摩,重点培训秸秆“五料化”利用技术要点,培训规模不少于200人次。

(三)奖补标准

1.工程建设类项目补助资金不高于秸秆利用主体当年投资总额的30%。

2.设备购置补助不超过秸秆利用主体当年设备购置价款的50%。

3.单个项目(以工商注册为准)补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五、秸秆原料化利用带动产业发展模式

由五河县亿阳生态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秸秆育秧盘项目、安徽恒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秸秆托盘、秸秆包装内衬项目、安徽省年丰草业有限公司投资秸秆植物纤维项目填补我县秸秆原料化利用的空白,弥补我县秸秆原料化利用的短板,为我县秸秆多样性全量综合利用奠定扎实基础。

六、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2021年3月- 2021年12月。具体实施进度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1年3月,组织2021年试点项目编制申报。

第二阶段:2021年4月—5月,细化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完成主体项目方案编制、立项、批复、公示,全面启动项目建设。

第三阶段: 2021年6月—2021年11月,完善项目建设规定程序,按方案要求完成主体项目建设内容、投资规模,注重收集项目建设相关图片、资料,按时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阶段:2021年12月,委托第三方对项目主体建设内容、投资规模进行审计,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撰写项目工作总结,整理相关数据、图片和资料,完善项目验收资料,对照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做好上级验收准备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做好技术保障。成立以县委常委、副县长丁云红同志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五河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项目领导小组(详见附件3),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构建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实施、农民参与的工作格局,探索有效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合力。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督导,聘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开展验收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审核资金的安排使用、及时拨付补助资金等工作,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做好实施方案的编审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乡镇和园区管委会负责项目申报、组织实施、协调、督导检查等属地管理工作。为保障项目高标准序时推进,成立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之柏任组长、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的专家团队(详情见附件5),进行顶层设计和具体业务指导,制定并印发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方案,做好项目技术咨询、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完善资金监督。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项目进展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扎实推进。实行“先建后补”,凡按照合同完成建设任务的,经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验收,并委托第三方审计、县政府网站公示等程序无异议后,方可拨付补助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坚持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实行项目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项目宣传,及时推广总结。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果和经验,建立能完整记录全县试点建设的图片、影像、文字等媒介资料,加强宣传推广,展示工作成果,进一步发挥技术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附件:1.五河县秸秆肥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建设工程汇总表;2.五河县秸秆经纪人名录;3.五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4.五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专家组组成人员名单

五河县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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