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机械化还田有哪些补贴政策
稻麦秸秆还田补助30元/亩(省级20元/亩,本级10元/亩),油菜机收60元/亩。还田机具补贴中新增100(含)马力以上轮式拖拉机开展作业服务的,补助1.5万元/台;新增油菜收割机开展油菜机收作业的,补助2万元/台。但是补贴的对象和要求有很大变化,拖拉机的补助对象为海门籍持有拖拉机驾驶证的个人,新增拖拉机当年度进行秸秆还田作业≥300亩,年度内只能享受1台补助。油菜收割机的补助对象为海门籍持有收割机驾驶证个人,当年度配合区镇安排开展油菜机收作业≥50亩,年度内只能享受1台补助。犁耕深翻试点虽然取消,但鼓励种植大户秋季采用犁耕深翻还田方式,有效打破犁底层,提高土壤中的有效养分和含水量,促进后茬作物的根系发育,减少杂草量和病虫害的发生率。
农作物秸秆离田补贴标准是多少
区财政对区镇(街道)组织收储农作物秸秆并推进综合利用进行补贴,包括油菜秸秆综合利用补贴和稻秸秆离田补贴两项。
前几年,我区油菜秸秆离田补贴标准为200元/吨,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补贴政策,根据区镇申报的油菜秸秆离田面积、油菜秸秆实际收储利用量和火点情况综合测算补贴资金。基础补贴标准为50元/亩,被部、省级通报“第一把火”的,不享受补贴;收储期间,被市级或区级相关部门通报火点、黑斑和抛河的,每增加 1 个点,分别扣5元/亩、3元/亩,扣完为止。当季未被各级部门通报的,补贴标准增加到 60 元/亩。区镇完成油菜秸秆收储利用量考核任务的,根据申报的离田面积和火点情况测算补贴资金;完不成考核任务的,按收储利用量完成比例核减补贴资金。
水稻秸秆离田补贴标准为30元/亩,根据种 植户需要,由区镇组织开展稻 秸秆离田利用,补贴资金经区镇(街道)补贴到实际种植户。
在秸秆综合利用收储体系建设和设备购置方面有哪些扶持政策
为进一步降低秸秆运输成本,我区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建设秸秆打捆收储点,在缓解当地秸秆收储压力的同时,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我区对达到建设标准和要求的新建秸秆打捆收储点每个一次性奖励60万元。
在秸秆综合利用设备购置方面,我区对参与海门2021年农作物秸秆收储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收储主体新购置固定式打捆机、抓草机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设备购置总额的50%,最高限额分别为20万元/台、15万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