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2021年,该镇继续实施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确保午、秋季节农作物收获期间全镇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为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通过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年内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实现零火点”目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该镇成立又镇党委书记唐永利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付斌任第一副组长,各驻村专班班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继续实行秸秆禁烧镇领导包点督导制度和秸秆禁烧督查制度,各村(社区)与镇驻村专班工作点保持一致,在重点时段(午季为5月20日至6月30日,秋季为9月20日至11月20日),开展不间断集中督查。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该镇由宣传办牵头组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宣传工作,通过制作禁烧通告录音、流动字幕多频次播放等方式进行宣传;中心校、派出所、安监办、司法所、消防中队、水利站等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开展宣传。同时各村(社区)通过横幅、广播、宣传车、入户走访等贴近群众的形式,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是落实资金保障。该镇2021年午季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按确权地亩数每亩20元的标准,拨付到各村(社区),同时按确权地亩数每亩2元标准,向各村(社区)拨付秸秆禁烧工作经费,用于全年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和保障性开支,重点保障秸秆收储和“四离一集中”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围绕全年、全时段、全区域禁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落叶等)的目标要求,统筹安排夏收夏种、秋收秋种重点时段和其他非重点时段的禁烧工作,科学分配资金,合理调度资金,精准使用资金,严格管理资金,防范和杜绝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严格考核奖惩。该镇按照奖惩办法,分时段对各村(社区)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不力被省、市、县通报、问责、约谈的村(社区),将依纪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精准问责。对焚烧秸秆影响交通安全或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迫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焚烧秸秆或者把秸秆推入、堆放在沟、塘、河道等水体,破坏空气环境质量和水体水系水质的,根据法律法规处理,形成“惩处一例、震慑一片”的惩戒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