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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23  浏览次数:75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号)等文件要求,经县级申报、市级推荐、专家评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现将我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至省农村能源总站或厅机关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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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0551-62627780、0551-62612629。

附件:安徽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公示名单

附件


安徽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公示名单

太湖县、望江县、太和县、颍上县、泗县、涡阳县、埇桥区、蒙城县、灵璧县、霍邱县、五河县、裕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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