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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印发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04  浏览次数:679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推进种植业绿色发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种植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性,实现我省种植业绿色发展目标,推动我省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部署,我厅制定了《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纳入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库储备申报的项目内容包括:

1.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模式县项目

2.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

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支撑研究与指导项目

4.农田地膜残留量监测网建设

5.轮作休耕重点县项目

二、申报范围

符合条件的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和省级单位。

三、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县(市、区)按照《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自主申报,申报主体为县级(市、区)农业农村局和省级单位。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级单位填写《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指导县(市、区)编制项目申报书(附件3)。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级主管单位组织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

四、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一)网上申报

各申报单位须进行网上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单位账号由省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调配),网上申报网址:http://183.62.243.12:8001/nytzj-web/minstone/login,网上申报截至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24:00。

各申报单位统一汇总主管县(市、区)(单位)所有申报项目书,填写《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2)。

(二)纸质材料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部门和省级主管部门要指导县(市、区)(单位)认真如实编制项目申报书,相关内容必须附上证明材料。各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和省级主管部门汇总本区域所有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按照《指南》规定的格式报送,于2020年12月15日17:00前报送至省农业投资项目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函(由地级以上市农业农村局或省级单位出具)

2.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3.项目申报书(设计深度达到实施方案)

4.其他附件材料。

(三)材料报送地址

广州市先烈东路135号2号办公楼11楼11房。

附件:

1.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2.广东省2021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轮作试点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入库申报汇总表

3-1.项目申报书

3-2.广东省农业科研项目和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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