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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底,山东省政府组织编制了《山东省耕地质量提升规划》,省农业厅制定了《山东省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规划》,为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发挥了很好的引领作用。去年8月,山东省农业厅编制了《山东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方案(2016-》,明确了“十三五”期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总体思路:以秸秆还田和肥料化、饲料化利用为主导,以燃料化、基料化利用为补充,以原料化利用为辅助,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在商品有机肥加工、秸秆养殖食用菌、生物质能源和新型材料等领域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构建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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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山东省政府早在2003年就专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对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2006到2010年,连续5年设置了秸秆综合利用专项,每年安排省级2000万元,重点在机场周围、高速公路沿线推行秸秆综合利用。2011年开始,启动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5年来,项目总投资11亿元,其中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财政1.1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各地充分发挥导向作用,重点补贴小麦、玉米联合收获机、秸秆粉碎机,支持小麦、玉米机收及秸秆还田作业。通过项目带动,总结了一批技术模式,打造了一批示范样板,对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起到良好的示范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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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承担了国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中央财政投入8000万元,带动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本投入8900万元,在7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为做好试点工作,还专门制定山东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由农业厅、财政厅联合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了技术指导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技术服务。农业、财政两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试点任务,并通过了农业部、财政部绩效考评。项目为山东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全方位、多角度推动了综合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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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秸秆“收储难”问题,山东鼓励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村经纪人积极参与秸秆收储,探索建立符合各地实际的秸秆收储和加工运销体系,形成了以下几种模式。一是依托县农技、农机推广站等公益性服务机构,建立县级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采集秸秆市场供求信息,开展收集储运机具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工作。二是依托农机合作组织或企业,以专业秸秆收储站为主体,建立乡镇收储站,配备秸秆机械化收获、粉碎、打捆、压块等机械和运输机具,开展秸秆收集、加工、储存、运输,对农户或经纪人交售的秸秆进行质检、打捆、堆垛、防潮、防火和保存。三是依托粮食生产大户或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机合作社,以镇街为中心,在一定区域内分散设置村级收储点,通过经纪人收集秸秆,协助乡镇收储站收集储运。目前,全省累计建设县级规模化收储站70多处,乡镇收储站近300处,村级分散型秸秆收储点上千处。山东泉林集团实行“政府+企业+村级作业点+收储中心+打包专业户+专业运输队”的收储模式,依靠政府推动和公司经营,实现了分散投资、专业经营、集团化运作、全社会受益的秸秆收储运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