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一)实施范围:全区所有镇(街道)。
(二)补助对象:按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种植户。
(三)补助标准:25元/亩,秋季秸秆犁耕深翻还田作业:35元/亩。
(四)资金管理:直接打卡到补助对象。
(五)执行时间:夏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秋季补助资金兑付截止日期为次年1月31日。
(六)操作程序:指标下达、宣传告知、补助确认、第三方抽查、区级抽查、资金兑付、绩效评价。
(七)职责分工:镇(街道)职责、区农业农村局职责、区财政局职责。
(八)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强化督察考核。
在文件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深入学习了上级有关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文件精神,并征求了各镇(街道)与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从惠民和政策落实等多角度综合考虑,制定了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