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指导意见》所述,试点以“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管理。”为基本原则。补助对象为承担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补助试点项目的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补助标准为每亩补助20元。
在技术要求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作业质量应符合农业部《秸秆粉碎还田机作业质量》(NY/T500-2015)标准要求,其中,玉米秸秆粉碎长度≤10cm,粉碎长度合格率≥85%,残茬高度≤8cm,抛洒均匀无明显漏切。
《指导意见》明确了补助程序,即:落实作业任务、开展作业服务,实行远程监测,形成补助明细。同时还从组织领导、科学管理、技术服务、资金监管、绩效评估等五个方面,加强试点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