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地方政策扶持
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完善出台新一轮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对水稻、油菜秸秆实施机械化还田的本市农机户、农机服务组织及相关农业企业,给予50元/亩的资金补贴;对收购本市水稻、油菜秸秆,并在本市实施秸秆离田利用的单位,按实际利用量给予300元/吨的资金补贴;对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的项目,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贴,具体参照上海市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政策执行;对购置秸秆利用相关农机具给予定额补贴,具体参照上海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
(二)持续推进机械化还田
一是各区及市有关单位按照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强农机农艺配合,进一步完善秸秆机械化还田路线,将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年度主推技术,发布技术路线,提高还田质量,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二是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等机具的配置,指导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三是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机操作人员的还田技术水平。
(三)拓宽离田利用渠道
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本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行动,鼓励大型畜禽场或有机肥生产企业购置秸秆处理和生产有机肥的装备,扩大全市秸秆制作有机肥消纳量。支持引导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积极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生产。鼓励养殖场、秸秆饲料加工企业,购置秸秆饲料加工设备,制作裹包等秸秆饲料,提升秸秆“过腹还田”水平。
(四)完善收贮运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快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各区、乡镇政府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合理的秸秆收集处理方案,支持企业、农民等开展秸秆收集、贮运,逐步构建区域内全覆盖的秸秆收储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
(五)建立秸秆资源台账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搭建国家、市、区三级秸秆资源数据共享平台,开展秸秆产生量和利用量统计,摸清资源底数,为制定相关政策、规划布局,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理论依据(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