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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明确农作物秸秆补贴资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11  浏览次数:53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山西省太原市政府将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纳入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对县(市、区)政府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以奖代补,予以补贴。补贴依据县(市、区)政府验收后的玉米、高粱年度种植面积核算金额,每亩补贴35元。市级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使用,主要用于秸秆作物粉碎翻埋还田、堆沤腐熟还田、离田作业、青(黄)贮、饲料、有机肥加工等“五化工程”和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为有效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可列支一定工作经费(不高于每亩2元),用于宣传培训、技术推广、验收考核工作所必须的会议费、印刷费、标识牌制作费、下乡补助等。专项资金使用必须严格管理,严禁挤占挪用。

 
            

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事关我市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是当前重点和难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完善奖惩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原则,实施网格化管理,将任务细化到田,责任到人。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影响制约秸秆利用工作的问题,努力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技术路径。农业技术人员要利用农业课堂和田间地头,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和宣传教育,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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