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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系统支持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08  浏览次数:88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河北省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纳入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意见》及对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制定了《河北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通过制度保障促进秸秆综合利用。

 

            

   同时,各项扶持政策相继出台。省财政厅每年安排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开展沼气循环生态农业模式及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省国土资源厅将秸秆收集存储用地纳入设施农用地中的附属设施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将秸秆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等环保项目纳入各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积极做好项目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河北省农村信用联合社开发了“农贷宝”“商贷宝”和“致富宝”等特色产品,大力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税务部门对利用秸秆生产纤维板、生物炭、生物质压块、沼气等企业制定退税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破解秸秆“离田难”,河北省把加强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作为秸秆离田利用的重要措施,明确扶持重点,利用国家秸秆利用试点项目资金,对235家企业(合作社)的收储运设备进行补贴,切实提高收储运机械化水平和能力。目前,河北省探索出以企业为主、以经纪人为主和以村委会为主的三种收储运模式类型,建立起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运体系。仅去年,卢龙、望都等11个农作物秸秆全量化综合利用试点县共投入资金1632万元,收储运秸秆220多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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