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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区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予以区级财政奖励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31  浏览次数:735
 为进一步加大秸秆捡拾打捆机和还田机等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推广力度,从源头上根治秸秆禁烧现象,保护生态环境,今年,南阳市卧龙区在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区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5 0万元,对该区2015年4月1日至10月31日购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的农户给予购机价格10%的区级奖励补贴。这是该区继2014年度对秸秆捡拾打捆机和秸秆还田机实施区级补贴政策后,再次给秸秆打捆机和还田机予以地方财政补贴。

凡是卧龙区购买秸秆捡拾打捆机和还田机的农民和农机作业组织,凭身份证明材料、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行驶证、驾驶证,自愿到区农机局提出申请。区农机局对购机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送区财政局审批。对农民实行“一卡(折)通”支付,对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等法人补贴资金拨付法人账户,兑现中央、省及区级财政补贴资金。目前,全区已有60多位农户享受中央、省级和区级购机补贴,购置秸秆还田机、玉米收获机、深松机、秸秆捡拾打捆机等60多台,中央财政补贴正在兑付中,区级财政补贴将在中央级、省级补贴兑现后予以兑付。(吕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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