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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明确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495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宁夏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近日经研究通过,明确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标准,其中水稻秸秆灭茬深翻还田每亩补助40元,玉米秸秆机械捡拾打捆每吨补助100元,通过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原料化利用,宁夏今年将力争使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3%。

方案实施对象包括宁夏各县(市、区)、农垦集团从事水稻、玉米种植的各类生产经营者。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将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付”的原则,在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组织验收、公示确认后,方可兑付资金。宁夏农牧和财政部门还制定了农作物秸秆项目绩效考核评估办法,对各县区的考核结果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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