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前拨付专项资金的同时,我市还积极落实市级配套资金。按照《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禁烧奖补办法》等,在管好用好省级补助70%资金的基础上,市财政在年初预算安排上,预留秸秆禁烧市级配套资金达1800万元。
为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阜阳市制定了《阜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省以上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作业、秸秆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秸秆成型燃料生产和炉具推广、秸秆工业原料化及能源化利用、秸秆归集收储体系建设等补贴。同时,明确省级奖补资金一律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办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等工作经费方面,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