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2018—2020年)
为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有效防止大气污染,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秸秆资源及利用情况
2017年,全市玉米、水稻、大豆、小麦四大作物播种面积583.6万亩,秸秆资源量369万吨,秸秆综合利用率为36%;秸秆可利用量137万吨,未利用量232万吨。
二、主要目标
以2017年数据为基准,针对232万吨未利用量,计划2018年新增秸秆利用量9万吨,2019年新增秸秆利用量107吨,2020年新增秸秆利用量116万吨,到2020年实现在全市范围内彻底消除秸秆露天焚烧现象。
三、主要措施
以能源化利用为主攻方向,围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通过秸秆还田造肥、生物质发电、秸秆固化燃料、秸秆打包收集储运等方式,加快秸秆转化,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一)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推进黑龙江晨能热电公司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发电项目,预计建成后可新增秸秆利用量40万吨;推进建龙钢铁公司30兆瓦生物质发电项目,预计建成后可新增秸秆利用量40万吨;新建25兆瓦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预计建成后增加秸秆利用量20万吨;新建6兆瓦分布式热电联产生物质发电项目11个,可新增秸秆利用量110万吨。通过生物质发电项目,总计转化秸秆量210万吨。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二)秸秆还田和造肥。在原有486台深翻机械的基础上,增加大型深翻机械数量,新增深翻面积15万亩,新增秸秆还田量14万吨。
责任部门:市农机总站、各县(区)政府。
(三)秸秆青贮、黄贮、直喂饲料化。抓住全省大力发展“两牛一猪”机遇,稳步增加奶牛、肉牛饲养数量,保证秸秆饲料供应。预计到2020年,奶牛存栏增长400头、肉牛饲养量增长1万头、山绵羊存栏增长2.8万只,可新增秸秆利用量6万吨。
责任部门:市畜牧兽医局、各县(区)政府。
(四)秸秆固化压块燃料项目。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新建8个秸秆固化压块燃料项目,转化秸秆量2万吨。
责任部门:市农委、各县(区)政府。
(五)秸秆打包离田处理。在现有35台秸秆打包机的基础上,依托农机合作社和企业,新增打包机80台,在未利用秸秆完全转化之前,对每年剩余的秸秆进行打包离田处理。
责任部门:市农机总站、各县(区)政府。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实施,现成立双鸭山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冯海军副市长
副 组 长:陈金鹏 市政府正处级督察专员
王经环 市农委主任
成 员:于海涛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胜谦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徐广久市科技局局长
李世芳市财政局局长
黄国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 杰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海燕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池敬达市农机总站站长
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办公室主任由王经环兼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要承担起秸秆综合利用的主体责任,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强的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建立考核监督体系,加强跟踪监督管理,奖优罚劣,调动各级、各部门积极性,确保实现秸秆综合利用目标。农垦系统要参照执行。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好财政投入、金融信贷、用地、用电等政策。对农民购置深松整地机、翻转犁等秸秆还田机械和打包机等实行敞口补贴,对玉米秸秆翻埋或碎混还田给予作业补贴。自2018年起,市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拿出500万元专项资金,对秸秆综合利用成效好的县(区)进行奖励。
(三)多渠道投入资金。各县(区)政府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投入,引导生产加工企业、合作社和农民及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和综合利用。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突出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的贷款支持。
(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总结宣传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好典型、好经验、好模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理念、知识和技术的科普宣传,用实践效果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变废为宝,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