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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解读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思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9  浏览次数:48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11月17,受农业部农机化司委托,农业部农机推广(监理)总站在山东省曲阜市召开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和补贴额测算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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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重点对《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集中研讨和论证,对《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制定情况进行了通报。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踊跃发言,讨论热烈,结合本地农机化发展现状和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实际,在“资金分配使用”、“补贴范围”、“补贴标准”、“操作流程”等多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研讨会上,农业部农机化司产业发展处副处长李伟总结回顾了近来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并对目前农机购置补贴领域面临的新问题、新形势进行了全面、详细的分析,解读了2018-2020年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定、规范、创新”的思路和原则。围绕补贴政策实施常态化、加强监督管理、加大违规处置力度和信息公开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农业部农机推广(监理)总站副站长徐振兴做了总结发言。徐振兴对近年来农机购置取得的显著成效给予肯定,并表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全国通用类补贴机具分类分档办法的科学制定,对于解决农机领域的薄弱环节、结构性矛盾,以及未来三年农机化工作稳定有序、卓有成效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各省级主管部门既是政策制定的参与者,也是政策的实施者,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完善、合理的制定离不开各省农机部门的积极参与。同时省级主管部门是各地区农机工作的主要推动者,要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心,提振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投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研究当中,结合政策重点解决现实购机补贴的难题,不断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机化工作在稳定、规范、创新得道上运行。

  农业部农机化司、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农机推广(监理)总站相关人员以及来自全国38个省级实施单位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研讨会。与会代表参观了曲阜市国力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和泗水县金穗农机专业合作社,并进行了农机具现场观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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