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地方做法 » 正文

2017年哈市全面秸秆禁烧 秸秆还田每亩补贴2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5-25  浏览次数:363
 本报讯(记者张博)哈市于近日下发了 《哈尔滨市2015—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三年行动计划。到2017年,哈市将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实施方案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多个环节都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

  秸秆“五化”废物变宝

  秸秆除了焚烧,还能有啥用处?《方案》提出,通过加工秸秆,可以实现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工业化和基料化五大利用方向。

  比如通过鼓励使用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利用秸秆积造有机肥等方式,推广普及保护性耕作技术和耕地培肥技术,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培肥地力。

  2017年全面禁烧

  实施方案提出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以城郊为重点,初步建立起农户、收储企业、加工企业三方风险共担、利益联结、均衡发展模式。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50%,利用秸秆828万吨。2016年,哈市各区、县(市)全面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五化”建设,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2。 74%,利用秸秆1029万吨。2017年,哈市将基本建立较完善的秸秆收集、储运、加工和利用体系,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产业化格局,全面实现秸秆禁烧。全市综合利用率达到80。 24%,利用秸秆1316万吨。

  秸秆还田

  每亩补贴20元

  实施方案为秸秆还田、综合利用的多个环节都设置了补贴方案,补贴政策执行期限从2015年起至2017年止。

  此外,玉米秸秆还田可在省深松整地补贴基础上,对深松整地并进行秸秆粉碎还田的每亩补贴20元,秸秆固化成型设备按设备购置价格的10%,对秸秆成型燃料加工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对城镇以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的用热经营业户和单位,每蒸吨一次性补贴1。 5万元,所需资金由市排污费承担;对农村使用生物质锅炉的农户进行补贴,每台一次性补贴600元。

  对秸秆饲料化利用的新建青、黄贮窖建设每立方米补贴20元。对年利用秸秆20万吨以上的秸秆工业化利用项目(板材、乙醇等)实施以奖代补,每吨补贴25元。

  秸秆收集作业机械购置,可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累加三分之一补贴。搂草机、捡拾压捆机、抓草机等秸秆作业机械可获最高60%的补贴。秸秆原料收储中心建设也可获基础设施建设补贴。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