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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发布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15  浏览次数:774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6月9日上午,江苏宿迁发布2017年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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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往年相比,今年省补资金苏北片区补助标准仍按照
25元/亩执行,秸秆机械化还田补助对象总体上没什么变化,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前几年,我市各县区确定的补助对象是农机合作组织或农机户,今年省里提出有条件的地区优先补助实际种植户,我市今年将有一半左右的补贴资金将直接补给实际种植户,以减少中间操作环节。

由于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只对三麦、水稻计划内秸秆还田作业进行补助,所以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并不一定能够享受到作业补助。享受省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需要具备一定条件:一是在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申领填报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申请表和政策告知书;二是要按照当地制定的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技术路线和作业标准实行全量还田,达不到技术要求或秸秆离田的,不得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三是在秸秆还田结束后按规定时间如实申报作业面积和补助,主动接受核查和公示;四是如作业主体是农机合作社,作业收费时,必须在当地作业市场价格基础上让利给农民(实际种植户),确保农民受益。在规定时间内走完了上述程序,才能享受到还田作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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