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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排8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专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8  浏览次数:902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天津市财政2017年将安排8000万元秸秆综合利用市级专项资金,用于农机作业补贴和秸秆加工项目支持。天津市级补贴政策主要是对秸秆还田和离田机械化作业进行补贴,补助对象为作业主体或土地经营主体;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对象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天津市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定额作业补助,其中小麦、两茬平作玉米每亩5元,水稻、棉花、单季玉米等作物每亩20元。

  

     天津市还将加强督导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在重点农时和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由农业部门班子成员带队,组成督导组,分片包区,组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督导巡查工作,集中对各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行督导,入乡、进村、深入田间地头实地巡查。

  发挥市场作用,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

  为鼓励企业进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2017年,天津市财政将继续对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等其他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按新增秸秆综合处理能力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为新建或扩建投资的30%,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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