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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政协委员建议到2018年辽宁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将超过85%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9  浏览次数:125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在辽宁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省政协委员提案关注“三农”热点问题,其中多份提案着眼于进一步加大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经济循环发展方面。政协委员席海军认为,加大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草腐菌类技术及产业和以秸秆为主要原料的饲料加工技术及养殖业两方面秸秆综合应用工作,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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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贮体系建设是推动秸秆规模化、产业化利用的关键因素,要加大收贮体系示范研究和扶持力度。”席海军认为,可在不同的农作物生产基地依据相应秸秆规模设置收贮点,优化收集、贮存、运输、粉碎各环节的配置,积极扶持秸秆收储运服务组织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和社会组织组建专业化秸秆收储运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秸秆收集和利用,实现秸秆收储运的专业化和市场化。

针对席海军的提案,省农委回复,辽宁省已经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2016年至2018年,全省每年将建成100个秸秆收储点、10个秸秆收储中心,形成“村收集、乡运输、县利用”的运行机制,到2018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5%,在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边和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地方政府划定的重点区域内,基本消除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目前辽宁省重点推进6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包括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生物反应堆技术和秸秆饲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辽宁省正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和技术研究,已经研制开发出半封闭式亚高温干馏制炭技术与设备、碳基高值产品等多项技术和产品,下一步将继续通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及其技术成果转化等方式,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发展。

辽宁省鼓励各地选择交通条件便利,玉米、水稻年种植面积较大的乡镇,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进秸秆规模加工企业进行兴建,或组织专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农村经纪人领建,收集秸秆自行加工或外销。按照就近就地利用的原则,在秸秆产地半径合理区域内适当预留田块场地用于建设秸秆收储点,并纳入各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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