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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发布杭州等40个地区为国家生态市(县、区)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23  浏览次数:921
      根据地方申请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推荐,经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组考核,浙江省杭州市、杭州市萧山区,湖州市、湖州市南浔区、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市北仑区、富阳市、嵊泗县、岱山县、缙云县、文成县,安徽省泾县,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福州市晋安区、福州市鼓楼区、连江县、闽侯县、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市鲤城区、晋江市、石狮市、惠安县、漳州市龙文区、平和县、柘荣县、武夷山市、松溪县、光泽县,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青岛市城阳区、曲阜市,湖北省京山县,四川省彭州市、邛崃市、大邑县、都江堰市、洪雅县,贵州省湄潭县、赤水市已通过国家生态市(县、区)考核验收。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监督生态市(县、区)工作,现就浙江省杭州市等40个地区创建生态市(县、区)事宜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日期:2016年8月19日至25日

  二、公示期间,环境保护部接受反映拟命名地区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    话:(010)66556306(兼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子邮箱:stszh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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