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8月5日,记者从地区财政局了解到,近日,新疆自治区财政厅下达地区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1.6亿元。其中,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资金1.38亿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资金2140万元、渔业资源保护资金120万元,为生态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有力资金支持。

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主要用于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渔业资源保护等支出,支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农业资源保护和绿色转型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地区财政局及时将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市),并同步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下一步,地区财政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督促各地做好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资金拨付使用,加强对项目实施主体的监督管理,提升绩效评价管理水平,确保资金安全运行,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