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中国秸秆网快报: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监管 » 秸秆补贴 » 正文

辽宁省灯塔市2023年秸秆能源化利用资金使用分配50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0  浏览次数:348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辽宁省辽阳市灯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灯塔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为推进灯塔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本项目实施方案依据中央财政资金470万元,以秸秆饲料化、肥料化利用为重点,结合秸秆燃料化、秸秆离田利用以及草谷比监测、技术支撑等进行资金匹配,秸秆能源化利用(50万元)。在全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结合农村环境治理,积极推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构建形成可持续运行的产业发展模式。

补助环节:秸秆燃料生产。




补助对象:从事生物质固化燃料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企业,年秸秆利用能力2000吨以上。

建设任务:以铧子等乡镇秸秆能源化为重点,扶持从事生物质固化燃料生产的农业经营主体。

补助方式:由经营主体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经乡镇(街)初审合格后上报至农业农村局,由市农业农村局最终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建设完成后申请项目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发放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按秸秆利用量进行奖补,补助标准为25元/吨。

补助数量:2万吨。

补助金额:50万元。

灯塔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资金分配表

灯塔市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

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可根据实施情况调整各分项补助资金和补贴标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法律声明 | 秸秆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网站留言
 
辽ICP备160103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