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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农村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1-03  浏览次数:3387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今年,湖北省荆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荆门市农村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计划2023—2025年,建立完善“科学高效、防控结合、以用促禁、奖罚并举”的秸秆露天禁烧长效监管机制;全力打造“人技”结合、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查处的秸秆露天禁烧“防控网”;强化源头管控,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有效遏制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发生,促进我市大气环境保护。




《方案》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原则,加强对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签订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并实施本地区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确保全年全域领导有力、组织有序。要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禁用并促、综合施策,严格考核”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常态化的秸秆露天禁烧工作机制;按照“五定(定人、定责、定时、定位、定点)”和“五包(市包县、县包镇、镇包村、村包户、农民包田)”要求,建立完善秸秆露天禁烧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人、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保障,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公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信息平台,采取“村村响”广播、宣传车、标语横幅、入户宣传、会议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环保法律法规、秸秆露天禁烧政策和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不断增强群众秸秆露天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 引导群众共同抵制焚烧行为,共同支持、共同参与禁烧工作,推动形成秸秆露天禁烧的社会共识;强化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形成秸秆露天禁烧社会合力; 畅通“12369”环保热线和“12345”市长热线等信访投诉渠道,建立露天焚烧秸秆举报受理、应急处置、依法查处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及时受理查处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回应群众关切。


《方案》还要求,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落实网格化管理、分级分区负责、巡查督办、实时监测、应急处置、联合执法等制度;加强“人防”,层层组建巡查防控工作专班,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加强露天焚烧秸秆、荒草、树枝树叶、垃圾监管,加强林区防火监管;严格落实“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问责”的要求,做到露天焚烧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及时查处;积极实施“技防”,利用高科技手段提高防控效率和覆盖面,重点加强夏收、秋收期间以及污染天气管控期间禁烧防控,重要节假日期间合理安排调度值班人员,坚决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要严格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打击力度,增强打击效果。要加强检查督办,组建专班,对各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以及秸秆焚烧严重失控的地区进行督办;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部省市卫星遥感监测发现、无人机巡查发现、检查发现、社会各界举报的露天焚烧火点黑斑,实行每日交办、当地核实查处和上报工作制度;无人机巡查采用例行巡查和重点区域加密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火点黑斑高发、举报投诉多发、火点黑斑面积较大等地区,将加大巡查频次和巡查面积。要严格落实《荆门市秸秆露天禁烧工作考核办法》和秸秆露天禁烧生态保护补偿金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和大气环境保护,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推进全市秸秆粉碎还田,规范农机作业,按照作业标准开展秸秆粉碎还田,拓宽秸秆离田利用渠道,完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从源头减少秸秆焚烧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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