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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三台县龙树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329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切实做好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最大限度降低焚烧秸秆造成的环境污染和危害,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监管与重点督查、宣传教育和严格处罚相结合的工作方式,认真做好全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确保我镇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全面提高。

二、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秸秆禁烧办公室,负责禁烧期间的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分管环保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巡查工作由畜牧兽医站同志(工作日)和值班组(节假日)负责,对全镇范围开展秸秆禁烧巡查同时各村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且由各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秸秆禁烧信息员,共同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三、工作目标

全镇辖区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玉米皮、落叶、杂草、垃圾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增强不焚烧秸秆、不浪费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切实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努力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工作目标。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发动

各村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农民工之家微信群、短信、宣传标语和入户宣传等方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的意义,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全面禁烧

秸秆禁烧巡要坚持全天候动态巡查,确保每天到督促检查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禁止秸秆焚烧。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执法督导检查及处理力度。

   (三)总结上报

各巡查组定期向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五、保证措施

   (一)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每天早、中、晚三次不少1小时),推广秸秆禁烧的典型经验,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认识到焚烧秸秆带来的危害和搞好综合利用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深入宣传秸秆禁烧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监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大督查力度

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要建立村社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社、地块,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全覆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宣传、责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到不留隐患、不留盲区。对工作不力、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的村,将按照镇政府有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理、顶格问责。

   (三)强化重点防守

各村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加强执法检查,严防死守,特别是对林区周边、公路沿线两侧、高压输变电线路附近周围等重点、敏感区域,加大巡查频次,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坚决遏制违法焚烧秸秆现象的发生。

   (四)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

各村要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青贮、微贮、氨化、秸秆生物质成型燃料、秸秆沼气、秸秆气化、秸秆养畜、利用秸秆生产颗粒饲料、堆沤还田、生产食用菌及秸秆压块等技术。大力推广联合收割机配备秸秆粉碎机作业模式,将秸秆还田机械设备作为农业补贴的重点,积极鼓励推广应用。

(五)建立完善奖惩机制

1.严处第一把火。将秸秆禁烧工作,以村为单位进行专项考核,严处镇内第一把火村两委自查发现并妥善处置上报的不计,火点发生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同行政执法办工作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处置工作,扑灭火点,对涉事人员批评教育,根据造成环境影响程度按村规民约、人居环境、《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涉事人员处200-20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涉及单位办公经费3000元,四职干部工资500元联村干部绩效考核500元,并在镇内通报批评;随后发现火点,对涉事人员处200-2000元罚款,扣每处火点所在村四职干部工资和联村干部考核每人各100元,并在镇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移交司法机关。

2.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加强督查,加大经济处罚和问责力度。对镇、村、社干部工作不力、不作为或被上级部门检查或暗访发现焚烧秸秆的将顶格处理并将相关人员移交纪委处理,启动问责程序。对焚烧秸秆者如果是中共党员的按照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处理

3.严格考核。各村(社区)自查发现上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并及时扑灭,对涉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利用村规明约对其进行处罚的,在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考核中每起加3分,若发现瞒报被镇巡查组发现,每起扣减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分5分;瞒报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扣减季度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分10,并移交镇纪委追责问责。2023无1起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村社区年终考核分数折合后加2分,在安排镇内重大资金项目时优先考虑(含一事一议、运维资金、办公经费、其他重大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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