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县是农业大县,现有耕地56.7万亩,小麦种植面积39.63万亩。
传统的秸秆焚烧或还田处理模式容易造成空气污染,沿河湖秸秆直接还田模式又容易对水质造成较大影响,秸秆的堆放对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造成较大困扰,增加农民农业生产中的成本,并且容易引起病虫害的产生。
鱼台县位于南四湖畔,承担着南四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及南水北调东线水质保障重任,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较高要求。
做法
高位组织引领。鱼台县高度重视秸秆离田工作,结合南四湖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成立县全域水系生态治理工作指挥部,下设麦稻秸秆离田工作专班,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负责秸秆离田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督导调度。
县镇一体推进。出台《鱼台县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工作实施方案》,各镇街相应制定本镇街和行政村秸秆离田工作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每个环节责任到村、到农户、到地块,明确离田方式、离田时间、责任人、作业主体,确保收储体系高效运转。
强化资金扶持。县财政连续三年列支专项资金用于秸秆打捆离田,对秸秆打捆离田等社会化服务经营主体,由县财政每亩给予20元的资金补助,并对购置农作物打捆机械的农户,除享受中央财政资金奖补外,再予以县级财政奖补,2022年以来累计奖补机械设备104台套(包括61台水稻半喂入式收割打捆机,每台补贴2.5万元;27台圆捆打捆机,每台补贴7万元;16台搂草机,每台补贴7000元),有力促进了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同时,争取中央财政资金640万元用于综合再利用加工探索专项经费。离田工作验收合格后,由县国有公司——鱼水公司拨付至镇街,然后由镇街拨付到收储公司。
压实工作责任。出台了《农作物秸秆打捆离田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奖惩办法》,将秸秆打捆离田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纳入县对镇街科学发展观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完成年度任务的镇街和部门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启动约谈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为第一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秸秆离田工作合同书、责任状,明确各自的工作内容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