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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一村民焚烧秸秆产生烟尘污染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9  浏览次数:146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麦子收割后,村民在田里就地焚烧秸秆,过火面积达450平方米。7月5日从杭州余杭区百丈镇综合信息指挥室获悉,露天焚烧秸秆容易造成空气污染和火灾,依照相关规定,已对该村民作出行政处罚。


今年6月,百丈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巡查时发现,有一处农田冒着浓烟,空气中弥漫着秸秆焚烧的气味。经调查,火源是一块收割后的小麦田,现场焚烧过秸秆后一片焦黑。据介绍,焚烧秸秆过程中村民离开,火势蔓延导致过火面积大,农田周边是居住区,若火情失控,后果不堪设想。

“建议通过填埋或者堆肥方式处理遗留秸秆。”百丈镇综合信息指挥室主任刘超表示,在人口集中地区露天焚烧秸秆,且产生大量可吸入颗粒物(PM10),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经测算,过火面积约450平方米,依照当地政府规定,执法队员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

据了解,对于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行为,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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