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审核结论与绩效评价挂钩,强化预算约束。对审核发现承保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等影响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中央惠农政策有效执行的问题,山东监管局建议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机制,严格落实承保机构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加大对虚假承保、虚假理赔问题惩处力度。按照问题严重程度,在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综合绩效评价中对涉及机构、地区做减分处理,对于性质严重、涉及金额较大的,建议地方财政部门暂停其政策性农险承保遴选资格,充分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
二是深化“监管+”的多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筑牢监管防线。定期与地方财政、审计、银保监、农业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优化重大问题处理机制,促进经验共享、线索互通、成果共用,寻找监管工作的协同发力点,减少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筑牢监管链条。同时,将在农险审核中发现的承保机构违规问题线索移交山东省银保监局进一步核实处理,深化金融协同监管机制。
三是强化数据赋能,提升监管质效。充分利用科技手段,依托地方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平台,建立与农业部门一次性种粮补贴数据、地力保护补贴数据以及农业信贷担保数据等多项数据交叉验证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虚增标的、重复投保、骗保骗补等问题,推动监管从事后追向事前防转变,切实提升监管质效,为中央惠农资金精准落实、安全使用保驾护航。
四是追回财政资金,严肃财经纪律。针对审核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在农业保险补贴资金结算申请中予以扣除,真实反映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工作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