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2022年,财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强化投入保障、优化政策供给,积极应对国际国内新形势新挑战,统筹推进“三农”领域重点任务,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中央财政将保障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作为财政支农政策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全年农业生产保持稳中有进,为稳物价保民生、稳定经济大盘、应对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合理保障农民种粮收益。健全农民种粮收益保障机制,强化对种粮农民补贴,让广大农民种粮有利可图。一是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下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鼓励各地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引导农民切实保护耕地、提升地力。从2022年起,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进一步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及时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农资补贴。2022年中央财政在关键节点及时高效分三批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农资补贴400亿元,进一步释放中央重农抓粮的积极信号,统筹支持粮食生产,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带来的种粮增支影响,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二)全方位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聚焦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支持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夯实粮食丰产丰收基础。一是支持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安排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资金共计1095.74亿元,支持全国新建高标准农田1亿亩。安排资金40亿元,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扩大到8000万亩。支持启动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优先开展盐碱地普查,进一步摸清耕地家底、挖掘耕地潜力。安排资金111.45亿元,支持实施耕地轮作休耕,提升耕地质量,减少化肥使用量。二是支持推进农业机械化。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212亿元,支持各地持续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推动农机产业高端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三是支持种业振兴行动。安排资金3.78亿元,支持开展种畜禽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畜禽遗传资源保护等工作。继续通过农业农村部部门预算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普查、安全保护、精准鉴定等种业基础工作。四是支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各地面向小农户开展全程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统筹抓好大豆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按照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既要保数量,也要保多样、保质量的要求,支持补上大豆油料等供给短板,支持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一是支持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试点。研究出台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对西北、黄淮海、西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承担示范推广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任务的省份,中央财政按每亩150元的标准给予适当补助,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加大投入。二是支持畜牧业和渔业发展。安排资金68.99亿元,支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强制扑杀和销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安排资金58.9亿元,支持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和畜禽健康养殖。继续通过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和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资金235亿元,实施新一轮渔业补贴政策,进一步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四)加大农业防灾减灾救灾支持力度。强化农业救灾资金保障,大力支持各受灾地区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防汛抗旱、安全度汛、地震救灾等相关工作。一是支持小麦促弱转壮稳产增产。安排资金50亿元专门用于支持冬小麦促弱转壮,在此基础上又一次性新增安排16亿元支持实施新的小麦“一喷三防”补贴政策,相关政策举措对保障冬小麦稳产和夏粮丰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二是大力支持抗旱救灾。通盘考虑全年粮食生产情况,紧盯秋粮生产不放松。针对四川盆地、长江中下游等地区旱情对群众生活和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中央财政追加安排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100亿元,全力支持各地开展抗旱救灾,重点支持中稻抗旱、秋粮防灾稳产,通过增打机井、兴建抗旱水源,全力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及群众饮水安全。三是支持做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安排资金6.73亿元,用于对统防统治所需药剂、药械及作业服务等给予适当补助,支持引导地方及时组织实施生物防治、生态控制等防灾救灾措施,加强监测预警,推进统防统治、联防联控,减轻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对农业生产的危害。
立足财政职能职责,聚焦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发力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支持进一步做好巩固衔接工作,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一)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50亿元(含补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同口径较上年增加84.76亿元,增长5.42%,进一步加大力度。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0亿元,支持欠发达革命老区进一步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同时,引导攻坚期支持脱贫攻坚的相关转移支付,继续采取适当方式支持各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好脱贫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政策,强化巩固衔接工作投入保障。
(二)细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政策。2022年2月,联合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各地围绕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管好用好衔接资金。明确要求各地将重点帮扶县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突出位置,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重点帮扶县的倾斜支持力度,促进补好短板、守牢底线。进一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统筹支持有利于促进增收的相关领域,帮助脱贫群众、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支持因地制宜补齐农村供水设施等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改善脱贫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三)强化提升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继续保持资金监管高压态势,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开展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持续传导压力,督促指导地方改进工作。注重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分配衔接资金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省份按地区予以分档奖励,奖励资金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用于支持巩固衔接工作。积极开展政策解读,督促指导各地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定期调度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加强对重点省份的提醒督促,推动资金政策落实落地。
中央财政着眼于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创新优化支持政策,推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国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高。
(一)支持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将促进产业振兴作为支农政策重点,着力支持乡村富民产业稳定发展,因地制宜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支持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有效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一是支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安排资金118.7亿元,支持地方重点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等重要农产品,布局建设一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2022年,共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二是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不超过基础设施建设总造价30%的补助标准,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蔬菜、水果并兼顾地方优势特色品种,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三是支持高素质农民培育。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大力支持农民培育相关工作,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实施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种养加能手技能、返乡下乡者创业、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示范等培训,加快培养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
(二)支持农业资源生态保护促进绿色发展。牢固树立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的理念,积极支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推动绿色成为现代农业的鲜明底色。一是支持推进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安排资金18亿元,支持有关省份和单位开展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支持引导农户、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回收企业等实施主体,科学推进加厚高强度地膜使用,有序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推动治理农田“白色污染”。二是支持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安排资金27亿元,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形成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三是支持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安排资金24.7亿元,继续支持在符合条件的试点县整县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支持企业、专业化服务组织等市场主体提供粪肥收集、处理、施用服务,带动县域内畜禽粪污基本还田,打通种养循环堵点,推动化肥减量化。四是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下达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164.82亿元,支持相关省份实施好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其中对农牧民的补助奖励资金,要求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等方式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农牧民补助收入。
中央财政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为重点,聚焦相关领域突出短板、弱项,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和人居环境改善,持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扎实有序推动农村现代化。
(一)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一是支持扩大水利有效投资。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水利发展资金、相关政府性基金等安排资金1178亿元,较上年同口径增长6.9%。其中,通过水利发展资金安排606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淤地坝治理、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等各项水利建设,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安排水利相关政府性基金572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和三峡后续工作,促进移民安稳致富。二是支持推进农村改厕。2022年,中央财政通过“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安排74亿元支持农村改厕,有力推动地方因地制宜稳步扩大农村卫生厕所普及范围,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据农业农村部统计,2018年以来,累计改造农村户厕4000多万户,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年增长,2022年,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到70%以上。三是支持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2022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6.42亿元对承担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任务的有关省给予一次性补助,调动试点地区的积极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开展基础信息调查、试点组织实施等方面支出。
(二)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202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301.46亿元,支持各地充分发挥农村综合改革平台作用,持续探索财政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路径和示范样板。一是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坚持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引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会同中央组织部继续支持2万多个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有效利用各类资源资产资金,健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运行机制。二是大力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宜居宜业。继续支持各地建设村庄美、村民富、村风好,有持续自我发展能力的美丽乡村。同时,会同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支持各地打造400个“依托红色资源、留住红色记忆、讲好红色故事、弘扬红色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有址可寻、有迹可看、有事可讲、有史可传”的“五红四有”红色美丽村庄。三是扎实实施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对村民民主议定的村内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等农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予以财政奖补,支持建设大量农民群众急难愁盼村内公益项目,搭建了公共财政向农村延伸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有效平台。四是积极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示范,试点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显现。大力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推动试点扩面、集成、提效。在组织实施好此前已启动的试点工作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根据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择优选择13个地区启动新的试点试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打造集美丽乡村、数字乡村、善治乡村为一体的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探索推动农村改革发展新机制和乡村全面振兴新路径。
下一步,财政部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领会、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对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切实优化政策供给、强化资金保障、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政策效能。聚焦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坚决抓紧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聚焦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聚焦农业强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坚持用好改革法宝,坚持政策集成、机制创新,支持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