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下达各市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转移支付资金6063万元,支持市县开展秸秆还田、收储运建设等工作。将秸秆粉碎还田机等先进适用和绿色生态机具等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
印发《海南省2022年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广水稻低茬收割,加强对水稻秸秆低茬收割、粉碎、翻耕等环节的作业补贴,指导市县完成年度300万亩秸秆还田任务。印发《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指导方案》,编制《海南省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目录(2021)》,提出13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明确每项技术的操作规程、技术特点及注意事项,指导市县因地制宜推进秸秆多元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