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要求锚定碳达峰、碳中和与2035年远景目标,按照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20%左右任务要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扩大可再生能源非电利用规模。
《规划》围绕“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展开,提出:(1)优化发展方式,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2)促进存储消纳,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3)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可再生能源;(4)健全体制机制,市场化发展可再生能源;(5)坚持开放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
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
在“大规模开发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多元融合发展,在“三北”地区优化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化规模化开发,在西南地区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在中东南部地区重点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就地就近开发。
大力推动光伏发电多场景融合开发。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重点推进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公共建筑等屋顶光伏开发利用行动,在新建厂房和公共建筑积极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开发,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规范有序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光伏新村。积极推进“光伏+”综合利用行动,鼓励农(牧)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复合开发模式,推动光伏发电与5G基站、大数据中心等信息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光伏在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铁路沿线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及沿线等交通领域应用,因地制宜开展光伏廊道示范。推进光伏电站开发建设,优先利用采煤沉陷区、矿山排土场等工矿废弃土地及油气矿区建设光伏电站。积极推动老旧光伏电站技改升级行动,提升发电效益。
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
在“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加强可再生能源多元直接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终端直接应用。在工业园区、大型生产企业和大数据中心等周边地区,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电力专线供电,建设新能源自备电站,推动绿色电力直接供应和对燃煤自备电厂替代,建设一批绿色直供电示范工厂和示范园区,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
坚持创新驱动
在“坚持创新驱动”方面提出,培育可再生能源发展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推动光伏治沙规模化发展。开展光伏治沙示范应用,因地制宜科学选择治理模式、种植作物等,探索形成不同条件下合理的光伏治沙建设方案。重点在内蒙古西部的库布其、乌兰布和、巴丹吉林、腾格里沙漠地区,新疆南部塔里木盆地,青海西部柴达木盆地,甘肃河西走廊北部,陕西北部等地区,统筹资源条件和消纳能力,建设一批光伏治沙新能源发电基地。带动沙漠治理、耐旱作物种植、观光旅游等相关产业发展,形成沙漠治理、生态修复、生态经济、沙漠产业多位一体、治用并行、平衡发展的体系。
环境影响分析
在最后的“环境影响分析”方面,《规划》给出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重要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显著增加新的就业岗位,对环境和社会发展起到重要且积极作用。
可再生能源上游装备制造业绿色发展趋势明确,业内主流的风电、光伏发电设备制造企业纷纷做出100%使用可再生能源、大幅提前实现企业碳中和等公开承诺,产能不断向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区域优化布局,降低生产过程碳排放等环境影响。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太阳能热利用在能源生产过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可显著减少各类化石能源消耗,同时降低煤炭开采的生态破坏和燃煤发电的水资源消耗。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规划》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要在“十三五”跨越式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高质量跃升发展”,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我国二氧化碳排放既要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还要在碳达峰后以远少于发达国家的时间实现碳中和,必须在短短不到10年的时间内夯实能源转型基础,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势必“以立为先”,进一步换挡提速,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加快步入跃升发展新阶段。
另一方面,“十四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既要实现技术持续进步、成本持续下降、效率持续提高、竞争力持续增强,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甚至低价市场化发展,也要加快解决高比例消纳、关键技术创新、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性可靠性等关键问题,进一步提质增效,加快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可再生能源发展离不开各部门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重要力量。“十四五”可再生能源高质量跃升发展,任务更加艰巨,对资源详查、用地用海、气象服务、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亟待完善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土地、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强化政策协同保障。为此,区别于以往规划,这次“十四五”规划首次采取9部门联合印发形式,既是规划发布形式的创新,更有助于形成促进新时代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