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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县2022年度秸秆利用补贴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11-16  浏览次数:691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为全面推进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根据省农业农村厅文件《关于印发辽宁省2022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社发[2022]409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县农业绿色发展,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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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据我县2021年统计玉米、高粱、杂粮等农作物产量显示,全县秸秆总产量为72.3万吨,其中;玉米秸秆产量69万吨、高粱秸秆产量3万吨、其它秸秆产量0.3万吨。秸秆可收集量为69万吨。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保护环境、促进秸秆产业良性循环为目标。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全面提高秸秆利用的层次、水平,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农民成本增收;耕地质量提升。

三、基本原则

(一)农用优先、统筹规划。优先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对秸秆饲料、燃料的需求。统筹推进能源化重点领域,建设一批示范工程,扶植一批重点企业,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二)市场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

(三)科学推动、强化支撑。推进产学研相结合,整合资源,着力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装备和工艺水平。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强化培训指导,加快先进成熟技术的推广普及。

四、任务目标

通过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以奖代补资金,全面提升全县秸秆利用水平。在原有年利用秸秆基础上,通过今年秸秆综合利用使我县秸秆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杜绝,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秸秆过腹还田水平显著提高,耕地质量有所提升;秸秆生物质供暖将替代燃煤供暖;培育一批专业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探索出可复制推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

五、实施内容

(一)提高秸秆能源化利用

1、实施规模

1)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利用模式

结合煤炭清洁治理,利用我县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企业已具规模的优势,在全县已有的秸秆固化企业中,评审基础条件较好,有一定规模,区域布局合理的5家秸秆固化成型企业进行扶持培育,引导技术创新,推进科技新成果转化,最终实现以点带面,鼓励带动全县其他小型固化成型燃料企业快速发展。五家生物质企业生产燃料预计利用秸秆约20000吨,每吨补贴50元/吨,共计补贴资金100万元。

2)秸秆生物质锅炉供暖利用模式

利用试点资金奖补瓦房子镇政府棚改小区1处秸秆生物质集中供暖锅炉项目,供热面积达到10万平方米,年消耗秸秆4000多吨。秸秆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项目,其中;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项目造价580万元,计划补贴生物质供暖锅炉200万元。

3)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炉具

结合农村环境整治,探索秸秆利用户用模式,提高农村人居生活质量,在县域内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炉具300台即;小型生物质热风炉+吊炕+暖气片约6000元,政府奖补3000元、农户自筹3000元。结合当地生物质加工企业进行无偿给农户代加工生物质颗粒模式,不断扩展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新方法,探索户用秸秆采暖能力提升。生物质热风炉预计使用十年,每台生物质热风炉年消耗秸秆6吨。计划补贴300台炉具,共计资金90万元。

2、技术模式

1)生物质燃料:玉米秸秆-粉碎-晾干搅拌-压块成型-包装销售。

2)生物质供暖锅炉:玉米秸秆-晾干-机械压块-生物质锅炉-集中供暖。

3)生物质热风炉:玉米秸秆-粉碎-晾干搅拌-压块成型-户用低排炉具-农户取暖。

3、作业补助标准

进入项目评审入围的秸秆能源化合作社、企业、大户与农业农村局签订作业合同。

项目补助实行定额补助,以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进行补助标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按照本方案规定的作业质量要求和核查验收合格的合作社、企业、大户。作业补助实施程序遵循先作业后验收再补助的原则进行。

4、实施程序

1)项目流程

乡镇申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项目实施—三方监理—验收审计—财政拨付—绩效考核。

    2)核查验收

秸秆能源化实施结束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要求,由第三方专业机构核查验收。验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0日。确保秸秆能源化质量和效果。

3)资金兑付

根据验收公示结果,对于验收合格无异议的,县农业农村局形成《朝阳县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明细表》,报送县财政部门,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兑付补助资金。

(二)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模式

1、实施主体及补贴数量

湖羊繁育扶贫基地。

2019年末,我县从江浙一带引入湖羊,成立了朝阳永盛农牧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基地湖羊饲养量达3万只,成为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为产业助力我县精准脱贫提供产业保障,为我县畜牧良种发展提供方向,也成为我县新增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一大实施主体。该项目预计消耗秸秆1.5万吨,补贴金额20万元。

2、补贴依据

按实施主体在项目期间实际存栏量为补贴依据。

3、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

补贴标准:养殖规模在8000头以上的,年利用秸秆4000吨。补贴标准为25元/只,按0.5吨/只*每吨秸秆补贴50元计算。

补贴方式:补贴款以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拨付给养殖国企。

4、验收

项目结束后,管理部门组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承担单位验收。

5、评审公示

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专家评审后县政府网站公示。

6、宣传和培训

结合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和其他培训、培育工程项目,与省市各畜牧技术团队对接,加大对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模式、新技术、新经验的引进和宣传推广。提高秸秆利用率,增加草食家畜的饲养量和经济效益。

(三)农作物秸秆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与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做好2022年秸秆综合重点县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秸秆还田监测工作的通知》按文件操作规范,委托我县农机推广站进行监测事宜。要求在我县选择三个乡镇五个行政村重点调查玉米和高粱两个品种,每个村找两个具有代表性地块取样、制样、测算上报。计划在10月末-11月中旬秋收前进行取样,于2023年4月完成数据上报,为秸秆资源台账关键系数调查核算提供基础性建议。计划3万元用于委托费。

六、实施主体

(一)选择标准

1、秸秆饲料化

有发展潜力的秸秆利用养殖企业、合作社、大户,秸秆利用重点示范户等。

2、秸秆能源化利用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实施主体要求生产区间有能力完成2000吨秸秆燃料制品以上的,有发展前景的加工企业。

秸秆生物质供暖实施主体,要求供暖企业供暖面积80000平以上的本县乡镇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给予置换秸秆生物质集中供暖锅炉款固定补贴。

朝阳县28乡镇具有经济条件的农户。

(二)选择范围

实施主体在朝阳县28个乡、镇、场(街道)范围内选择。

(三)选择方式

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实施主体,首先由乡镇推举,然后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满足基本遴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以专家评审、网站公示等模式,确定项目实施主体,最总遵循“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折股、设立基金”等形式进行。

七、生产区间及考评方式

生产时间2022年10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生产时间内采取专家评审入围、公示和“三方”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达到秸秆预计利用量。

(一)日常考评

1、建立项目监督制度。并出具日常监督手册。

2、建立企业运转情况自查制度。自查具体包括用电量情况、原料来源情况、成品出货情况等。

(二)项目验收

依据具体实施内容的验收考核办法,县主管部门及财政局聘请第三方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省市主管部门抽验,做到奖补资金安全合规使用,发挥最大效能。

八、资金使用

计划用于上级补助资金支出三项,计420万元。其中410万元用于奖补实施主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10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秸秆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建设、专家评审、聘请监理、“三方验收”等。

 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实施内容

补助标准

面积、数量

补助金额

(万元)

备注

1

 

秸秆燃料

秸秆固化成型燃料,每吨补助50/吨

20000吨

100

评审公示入围企业、合作社

秸秆生物质集中供暖,每台生物质锅炉补贴200万元。

1台

200

委托项目乡镇招投标

推广高效低排户用炉具,每套3000元

300

90

委托项目乡镇招投标

2

秸秆饲料

湖羊补贴25元/只

8000只

20

评审

3

农作物秸秆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建设、专家评审、聘请监理、“三方验收”等。

10

 

合计

注;以上三项重点任务分类资金额度按实际情况微调(单项资金额度调幅度10%以内)以最终具体项目验收情况为准。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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