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洪洞县、灵丘县、偏关县、榆次区、平定县、平鲁区、柳林县、河曲县、黎城县、泽州县、广灵县、盐湖区、临猗县、隰县等14个县(市、区)为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施整县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通知提出,推进秸秆变能源降碳,助力“双碳”工作。在乡村社区、园区以及公共机构等推广打捆直燃集中式供热、成型燃料+生物质锅炉供热、成型燃料+清洁炉具分散式供暖等模式。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谁利用秸秆、谁实施作业、谁享受补助”“资金与任务相匹配”的原则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主体进行适当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