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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20  浏览次数:75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天津市西青区出台秸秆综合利用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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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补贴

支持内容:对秸秆粉碎还田机、打(压)捆机、搂草机、青饲料收获机、有机肥加工设备等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进行重点补贴。

补助标准:具体补贴额按照现行天津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执行。

资金来源:2022年度中央和市财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

资金拨付:补贴办理流程按照现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执行,由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财政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秸秆综合利用引导扶持

支持内容:按照“先作业、后补贴”的原则,在各街镇2022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准的面积范围内,对小麦、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秸秆进行综合利用的,根据市级政策给予适当作业补助,以推动本区农作物秸秆实现全量化利用。

补贴标准:对秸秆机械化还田、离田作业按照作业标准验收合格的,以各街镇2022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核准的面积为基数,根据市级下达的资金数额按面积平均分配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市级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扶持资金。

 

资金拨付:作业完成后,以村为单位统计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亩数,由各街镇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委。区农业农村委审核无异议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街镇。各街镇与村委会核实无异议后,向秸秆机械化离田、还田实施主体拨付资金。





区农业农村委组建区级秸秆综合利用督导巡查组,增加人员力量,形成由各部门负责人任组长的督导巡查队伍,承担对各街镇秸秆综合利用整体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导巡查。建立巡查单、督办单和重要时间节点零报告制度,加强管理,掌控全局。各街镇要不断深化网格化管理,建立起镇村巡查机制,加大巡查力度,坚持开展“零距离”、“全覆盖”巡查,做到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遏制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同时建立巡查督办制度,“三夏”、“三秋”等关键时期做到每天有报告,每天有检查,每天有通报。

(三)严格落实责任

各街镇要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落实好工作责任,要将任务有效分解到各村,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完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效机制。区农业农村委将严格落实秸秆综合利用问责制度,加强督查检查,对各街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任务分解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和“三夏”、“三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面督查检查。

(四)大力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公益宣传和秸秆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培训,提高经营主体认识,营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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