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重点支持秸秆打捆离田、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和秸秆有机肥生产。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公司、秸秆收储企业、有机肥加工利用企业。
(二)遴选条件。
1.秸秆打捆离田项目。一是须经所在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同意,地块成方连片,整乡或整村推进;二是每个乡镇(街道)原则上不超过5个实施主体,单个主体实施面积原则上不低于0.5万亩,不高于2万亩,对作业能力强、拉动产业发展并具有较大市场销售能力的实施主体,可适当提高其实施面积;三是整乡推进或建设有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或承担过2021年秸秆打捆离田项目且效果较好的优先。
2.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一是须经所在乡镇(街道)支持同意;二是须提供正规用地审批手续;三是须有适度规模的收储场地,建设规模10亩以上,选址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交通便利、远离村庄、学校、加油站、高压线等;四是须具备项目实施的执行能力;五是须参与实施秸秆打捆离田项目,否则不予申报。
3.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项目。秸秆综合利用机械重点支持打捆机、搂草机、抓草机、运输车、翻堆机、撒肥机。一是建设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或成组(套)购买的优先;二是须参与实施秸秆打捆离田或秸秆有机肥生产项目,否则不予申报。
4.秸秆有机肥生产项目。须利用农作物秸秆作为主要原料堆沤有机肥。
三、申报时间、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3月31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主体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2.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工作专班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登记、审查,报经项目领导组审定后,确定实施主体,适时召开项目实施主体培训会。
3.根据遴选结果,制定具体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报经项目领导组审批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申报要求。
1.申请表中需经乡镇(街道)、行政村同意的,须由乡镇(街道)、行政村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2.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0-5116395 13837080592
报名地点:永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1.永城市2022年秸秆打捆离田项目申请表
2.永城市2022年标准化秸秆收储中心建设项目申请表
3.永城市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置项目申请表
4.永城市2022年秸秆有机肥生产项目申请表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