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了打好打赢2022年全市蓝天保卫战,完成省政府下达给的各项大气环境约束性指标计划,避免因露天焚烧秸秆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在农作物收割季节开展秸秆禁烧专项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查时间
重点督查油菜收割季节:5月1日至6月15日。
二、督查范围
本次督查在全市范围内展开,重点区域为:市城区33个乡镇、传输污染通道城市、主要交通干线周边。
上风通道区县市包括:北风向重点通道区域为石门县、澧县、津市、临澧县、安乡县、鼎城区(雷公庙镇、蔡家岗镇、灌溪镇等)、桃源县(盘塘镇、陬市镇、木塘垸乡等)、武陵区(河伏镇等)、柳叶湖、常德高新区;南风向重点通道区域为武陵区(丹州乡、芦荻山乡)、经开区、鼎城区(郭家铺街道、斗姆湖街道、草坪镇、许家桥乡等)、汉寿县等区域。
主要交通干线周边包括临岗快速干线、二广高速(常德段)、常张高速(常德段)、306省道、207国道沿线等区域。
三、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共分4组,每组由市生态环境局副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分别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事务中心、大气科及机动车尾气监测中心各抽调一人担任副组长并兼任联络员。
四、督查内容
1.各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生环委办会议调度情况及农业、环保、城管、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履行秸秆禁烧责任工作情况。
2.各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工作部署、工作网络和防控值班等情况。
3.各地焚烧火点及过火面积、痕迹、烟雾、灭火情况,对发现火点的时间、具体位置、焚烧面积等记录和照相取证工作。
五、处罚标准
1.被湖南省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系统发现的火点,严格按照《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常环发〔2019〕18号)要求执行。
2.对督查组现场发现过火面积大于等于9m²的成片燃烧火点,严格按照《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常环发〔2019〕18号)要求执行。
3.对督查组现场发现过火面积小于9m²的火点在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组织灭火并及时上报情况的,严格按照《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常环发〔2019〕18号)要求执行。
4.各区县市生环委办要制定秸秆及垃圾禁烧处罚办法,处罚标准建议参考:针对上述1、2、3点发现的火点,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常德市市城区秸秆及垃圾禁烧工作考核惩罚办法(试行)》(常环发〔2019〕18号)要求执行、村社区可按1万元1个处罚、个人可按500-1000元处罚;非上述1、2、3点发现的火点,乡镇街道可按1万元1个处罚、村社区可按1千元1个处罚、个人可按200元处罚。
六、工作要求(略)
来源:常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