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日前,辽宁省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加强与公安部门、街道联合执法,查处了一批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案件。
案例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某某涉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2年2月24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花村村民王某某在禁烧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过火面积约3亩。3月8日,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与高花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配合,对王某某露天焚烧秸秆的线索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并要求王某某对焚烧秸秆区域进行现场指认,王某某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王某某拟处罚款伍佰元整。
案例二:康平县温某某涉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2年2月22日,沈阳市康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接到康平县公安局方家屯派出所移交线索,康平县方家屯镇王家窝堡村村民温某某正在自家耕地露天焚烧秸秆,地点在方家屯镇王家窝堡村五组。康平分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发现温某某在禁烧区域露天焚烧秸秆的事实存在,过火面积约十几平方米。2022年2月23日,执法人员对温某某涉嫌露天焚烧秸秆进行询问,其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温某某拟处罚款伍佰元整。
案例三:浑南区王某某涉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2年3月4日,沈阳市浑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接到疑似露天焚烧秸秆线索,在中华寺村秸秆巡查员的陪同下,对中华寺村村民王某某秸秆焚烧地点进行核实。经查,现场王某某自家承包地有明显秸秆焚烧痕迹,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执法人员对王某某涉嫌焚烧秸秆行为进行询问,其承认在划定的禁烧区域和禁烧时段内进行了秸秆焚烧。依据《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王某某拟处罚款伍佰元整。
案例四:苏家屯区叶某某涉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2年3月7日21时,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分局沙河派出所民警发现苏家屯区沙河街道后黄村村民叶某某在自家农用地里焚烧秸秆,当即叶某某被带到沙河派出所进行调查。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接到苏家屯公安分局沙河派出所转件后,连同派出所警察,陪同叶某某到焚烧地点现场指认。确认位于沙河街道后黄村南边叶某某自家耕地内面积200多平方米农地存在焚烧后的痕迹,叶某某对其露天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叶某某拟处罚款伍佰元整。
案例五:辽中市富某某涉嫌露天焚烧秸秆案
2022年3月24日,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镇东派出所向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移交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线索。根据线索,辽中生态环境分局执法队执法人员于3月25日陪同富某某到焚烧地点现场指认,确认焚烧地点位于沈阳市辽中区浦东街道乌伯牛村富某某自家耕地内,过火面积300至350平,富某某承认自家耕地内焚烧秸秆是本人所为。
富某某的行为涉嫌违反《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依法对富某某拟处罚款伍佰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