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有关政策规定,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加强监督,全力推进秸秆还田、离田工作。据了解,全县2021年夏季秸秆还田作业补助标准为25元/亩,补助资金由省级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专项资金及县本级年初预算安排生态文明建设引导资金组成。直接补助给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同时,该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共同组织验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秸秆机械化还田相关操作程序,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和发挥最大效益,据统计,全县2021年夏季秸秆机械化还田补贴46.56万亩,受益农户58065户,总投入1164.04万元。秸秆还田补助资金全部由县财政局通过农民一折通直接打卡的方式发放到个人,杜绝了补贴资金代扣其他款项和他人代领的现象,有效遏制了截留挪用资金现象。
通过对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实行补助,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的积极性,大大减少了秸秆焚烧的行为,进一步提高耕地有机质含量,实现耕地用养结合,保护了生态环境,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