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做好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大战役”重要理念的具体工作,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经县政府审定同意,现将《冕宁县2022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冕宁县2022年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提升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确保县域实现全面禁烧,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秸秆直接还田和多渠道综合利用水平,有效保护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制定冕宁县秸秆野外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环保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为我县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大气环境。
二、目标任务
全年全域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严禁在森林草原计划烧除期内搭车焚烧秸秆。基本实现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确保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明确主体责任,按网格化强化管理。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秸秆野外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明确由各乡镇(街道)为主体责任单位,把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作为夏秋收获时节工作的头等大事。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认真落实禁烧措施。全年全域保持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实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包村管理,村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各包村(社区)工作组负责所包村(社区)的禁烧工作,包村(社区)领导负总责,包村干部分包到村(社区)。村支部(社区)书记、村(社区)主任为该村(社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具体负责做好本辖区的禁烧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层层落实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到地块。各乡镇(街道)要科学设立监控点,落实举报电话,禁烧期间24小时安排专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情。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一项持续时间长、工作量大、要求高、追责问责严的工作,抓好秸秆禁烧,既事关安全防范,更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全县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干部大会、群众坝坝会、宣传单等多种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宣传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意义及依法保护环境、利用资源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采取举办培训班、走村串户、宣传车、印发技术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教育,让农民变被动焚烧为主动利用。各村(社区)、组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强大声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干部要主动上门宣传发动,让每一农户都做出禁烧承诺。
(三)加大防控力度。
夏、秋收获期间,所有乡镇(街道)要按照“空间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的要求,建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社区)为基础、村民小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责任体系,切实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各乡镇(街道)要推行承诺书、告知书制度,印制“2022年秸秆禁烧告知书”和“2022年秸秆禁烧承诺书”,告知每一户农户,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措施、焚烧的危害及处罚规定,在全县营造禁烧秸秆的强大声势和高压态势。
(四)疏堵结合,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县级各部门、乡镇(街道)要积极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有效渠道,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是秸秆还田,通过机械直接还田、覆盖还田、堆沤还田等方式,扩大还田面积,有效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二是用作饲料,围绕奶牛、肉牛、羊养殖,搞好秸秆青贮、氨化技术推广应用,开展以秸秆换肉奶产业化工程。形成以“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运作和“农作物种植→秸秆青贮→养畜换肉奶→粪便生产沼气,沼渣、沼液还田→农作物产量提升”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加快秸秆换肉奶节粮型生态畜牧业发展步伐。三是用作食用菌基料,扶持食用菌生产企业,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四是秸秆气化,通过发展户用沼气等途径,发展清洁能源,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对在我县实施秸秆综合利用、生产饲料、肥料或食用菌基料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加强执法检查,严格查处露天焚烧秸秆及在森林草原计划烧除期内搭车焚烧秸秆的违法行为。
1.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始终保持对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及在森林草原计划烧除期内搭车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组要成立秸秆禁烧巡逻小组,对露天焚烧秸秆事件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报送冕宁生态环境局。
2.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拒绝、阻碍禁烧秸秆监管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
冕宁生态环境局:负责秸秆禁烧工作安排、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坚决打击野外焚烧秸秆违法行为,确保打好秸秆禁烧攻坚战,守住蓝天白云生态底线。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措施宣传推广,加大农作物秸秆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机械推广力度,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县发改经信局:负责立项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争取中、省财政资金补助项目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有关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及禁烧工作经费的安排。
县公安局: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的行为,对危及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安全的焚烧事件,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县林草局:负责林(草原)区秸秆禁烧督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因秸秆焚烧造成烧毁树木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电视台: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县目督办、监察局:负责督查禁烧工作,追究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督查、严格追责。
县目督办、监察局等部门要组成督查组,在关键时期要抓好禁烧督查,抓好综合利用措施落实的督查,重点督促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措施落实情况、查处焚烧行为。将冕宁县秸秆禁烧工作纳入专项目标考核,实行扣分制考核,对督查通报、电台通报的进行目督扣分,对上级通报的加重扣分。对工作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禁烧工作的舆论监督,县、乡(镇)、街道办都要设立秸秆禁烧举报电话,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冕宁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的通告
2.禁烧秸秆告知书
3.禁烧秸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