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财政部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推荐的32个市、县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近日,提出了拟激励市、县名单,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3月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
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010—59191680;
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发指导司,010—84419930;
财政部农业农村司,010—68553281。
名 单
2021年度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拟激励市、县名单
(东部、中西部分别按行政区划排序)
东部:
北京市平谷区
天津市宝坻区
江苏省苏州市
浙江省湖州市
山东省诸城市
中西部:
河北省正定县
安徽省金寨县
江西省信丰县
河南省西峡县
湖北省潜江市
湖南省津市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
海南省琼海市
四川省达州市
重庆市荣昌区
陕西省延安市
甘肃省张掖市
青海省互助县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红寺堡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