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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兰店市处罚每个秸秆火点一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22  浏览次数:638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每发现一处焚烧秸秆火点,处罚属地街道一万元,由区财政直接从办公经费中扣除。”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日前出台秸秆焚烧最严禁令,全力保障春季空气质量。




         普兰店区政府召开三届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通报了近期秸秆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要求各部门、各街道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健全街道、村、组三级网格体系,完善全方位巡查管控措施,着力构建“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会议提出,对出现焚烧秸秆火点的地区进行经济处罚,发现一处火点罚款一万元,对因监管不力发生秸秆焚烧行为的地区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坚决预防和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

普兰店区委副书记、区长姜斌,区委常委、副区长曹洋近日带领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人,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入春以来焚烧秸秆火点频发的街道展开突击巡查,巡查中共发现4处火点。

姜斌强调,生态环境部门要从即日起,全面加强秸秆禁烧巡查督办,对检查发现、核查属实的焚烧秸秆火点,立即上报,区政府对所在街道一律予以处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打赢春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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