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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宝鸡市实现夏季秸秆禁烧零火点目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7-13  浏览次数:420
 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禁烧,提出了“不点一把火,不冒一缕烟,不见一片黑”的目标,在禁烧工作中一手抓严管重罚、一手抓综合利用,疏堵结合,截至6月30日,在国家环保部卫星云图、省政府卫星监测及省督查组抽查中,未发现我市有秸秆焚烧火点,实现了零火点的目标。

一是多部门齐抓共管。市环保局就秸秆禁烧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会同市农业局制订了今年秸秆综合利用机具购置追加补贴标准,不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市公安局成立 6个专门工作组,严厉打击禁烧期间故意(过失)放火等违法犯罪行为;市交通局结合正在开展的“路政宣传月”活动,加大对夏收期间的道路清障力度,为全市秸秆运输提供绿色通道。

二是层层落实责任。今年将“秸秆禁烧责任书”的签订从乡镇深入到了村组甚至农户,禁烧责任层层落实。凤翔县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组、部门领导包重点村、镇村干部包田块”的禁烧工作责任制,逐级签订秸秆禁烧“军令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岐山县环保局首次联合县教育局,将全县在校中小学生发动起来,把4万余份秸秆禁烧回执卡发放到学生手中,让家长阅读并签字,达到秸秆禁烧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目的。扶风县将任务分解下达到村组,村组与村民之间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四级网格化管理,“三夏”期间,所有禁烧工作人员,佩戴袖标,蹲点到田间地头开展巡查,加大夜间及重要时段的巡查频次和力度。

三是加大奖罚力度。今年出台的《2016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未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县区,依据种粮面积和考核结果,由市财政给予3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补助;每认定1个着火点,处罚所在县区5000元,并按照火点数量追究责任。在此基础上,扶风县提出对未焚烧秸秆的镇街年终奖励3万元,并给予年度考核加分;对秸秆焚烧发生3次以上的,年终考评不得评为“良好”以上等次。高新区则安排专项资金,对未发生焚烧秸秆问题的镇,在市上奖励基础上再奖励2万元;对出现问题的镇,在市上处罚基础上再追罚2000元,并在年终考核时作为全年工作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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