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根据《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放管服”改革最新精神起草了《办法》。《办法》共六章四十条,规范了行政许可具体条件的规定和调整程序,明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农业农村部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文件不得规定和调整行政许可具体条件;规范了行政许可申请和受理程序,明确在行政许可申请环节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同时进一步推动行政许可全程网上办;规范了行政许可审查和决定程序要求,倡导行政许可证照逐步实现电子化;规范了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明确承办司局及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程序。
《办法》将于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