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对重点区域利用秸秆为主的生物质固化燃料替代散煤农户,按每吨秸秆固化燃料 200 元的标准给予补贴。2021 年度市财政局按照 50% 补贴资金标准,提前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有关区、县(市)。资金的提前拨付,将推动我市秸秆固化燃料等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深入开展,为哈市农村地区冬季大气污染问题治理提供资金保障。
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加快农村地区冬季大气污染治理,逐步减少农村大气污染,哈尔滨市财政局日前积极筹措资金,在取暖期到来前,预拨了 2021 年度秸秆固化燃料替代散煤市级补贴资金 707.83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