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网综合报道,为切实做好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怀远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部署,全面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实现全域、全年、全天候卫星遥感监测及上级督查通报零火点。强化秸秆收储体系建设,大幅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谋划筹备。根据实际,全镇以秸秆离田为主,按照小方捆每天80亩,圆捆每天300亩,大方捆每天500亩,5天时间计算配备打捆机或安装打捆装置的联合收割机,认真组织农业机械调配,并做好秸秆堆场设置等前期准备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开展试点,将秸秆的处置清运工作整体托管给有能力的市场主体,制定考核机制,签订服务合同,探索建立全托式服务、市场化运作、目标化管理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社会化服务新模式。
(二)提高装备能力。鼓励秸秆打捆经纪人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先进适用的秸秆打捆和粉碎揉搓等机械,提升本镇自有装备
力量和秸秆加工能力,有效降低秸秆利用生产成本,进一步巩固提升秸秆收集专业化、清运社会化、储存标准化、购销市场化和利用产业化的发展成果,提高秸秆利用附加值,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可持续发展。
(三)精准作业方式。各村要根据秸秆打捆离田作业方式,积极开展整村整片秸秆打捆清运离田。秸秆打捆离田作业田块收割留茬高度严格控制在15厘米以下。各村要跟机作业“一机一人”,做好全程监管及服务,严把秸秆离田还田质量,保证秸秆处理效果,确保秸秆离田地块田间地头无散落秸秆,秸秆还田地块技术措施配套到位。
(四)完善收储网络。按照《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怀政〔2018〕9号)要求,加快推进1+X的秸秆收储中心和收储站点建设,科学布局收储站点,初步建成覆盖全镇的收储网络,大力提升秸秆打捆装备力量和仓储加工能力,培育壮大秸秆经纪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队伍。充分发挥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基础性作用,离田秸秆及时转运至各收储站点,严禁随意堆放和倾倒秸秆。探索建立扶贫类收储中心列入村集体财产、经纪人和企业租赁使用、租赁获利村民共享的产权利益分配机制,积极吸纳贫困户就业务工,确保收储中心“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
(五)应对天气变化。各村要积极应对天气变化,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科学调度农业机械,妥善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矛盾,及时处置农作物秸秆。要成立抢收抢运、互助离田队伍,落实帮扶责任,对未及时处置的农作物秸秆,迅速组织人员帮助、督促农户或服务组织清运离田,做到“四离一集中”(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规范堆放),消除秸秆焚烧和污染隐患。
(六)强化禁烧管控。落实“镇为主、村落实、联户联防”禁烧工作三级网格化管理责任。实行24小时值守、巡查和看管制度。各村要与农户逐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落实相邻田块农户联保责任,对焚烧秸秆的与涉农补贴挂钩,并依法依规处理。合理设置秸秆禁烧防控点,每个防控点要安排3人以上值守和巡查。值守人员要备齐交通工具、灭火器具,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发现火点及时处置,快速扑灭。
(七)强化督查巡查。镇督查组实行全天候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宣传动员、秸秆收储站点设置、禁烧承诺书签订、禁烧工作保障、网格化管理、火情处置、散落秸秆清理等工作落实情况。发现火点、过火痕迹、弃置秸秆要锁定证据,及时通报,跟踪处理;对秸秆粉碎还田质量不高、秸秆离田清运不彻底情况,责令立即整改,消除焚烧隐患。认真执行焚烧秸秆“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做到有火必查、有查必处,并按照规定追究网格责任人员的责任。镇督查组每日将督查情况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八)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镇干部包村组、村干部包农户”的包保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到具体责任人。村向镇、农户向村逐级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
强化特殊群体人员责任,加强承包经营土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两委”干部及广大党员、流转土地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群体宣传动员,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其中村“两委”干部承诺书要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夏季:4月20日—5月15日;秋季:9月1日—9月20日)。成立包集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召开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突出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重点落实阶段(夏季:5月16日—7月20日;秋季:9月21日—12月20日)。秸秆禁烧期间,加强日常巡查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开展农作物收种、秸秆粉碎还田、秸秆清运离田工作,及时制止焚烧秸秆、弃置秸秆行为。镇督查组要全面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及时在全镇通报。
(三)考核验收阶段(夏季:7月21日—7月30日;秋季:12月21日—12月30日)。根据卫星监测火点数和各级督查情况,对各村秸秆禁烧工作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兑现奖惩及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村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把宣传教育、工作筹备、综合利用、困难帮扶、监督管理、应急处置、考核验收、责任追究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动员。各村要充分利用主要道路、公共场所、公开栏等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标语、禁烧通告。发放秸秆综合利用明白纸、秸秆禁烧告知书、收种技术小册等,让“秸秆不能烧、不准烧、不烧还有用”的观念家喻户晓。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52—8881009),鼓励和支持公众举报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秸秆禁烧,全面参与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局面。
(三)落实经费保障。根据各村实际耕地面积,研究拨付工作经费。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奖补资金兑付按照《包集镇2021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办法》执行。
(四)严格奖惩问责。严格执行《怀远县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怀远县2021年村(居)干部秸秆禁烧工作奖惩暂行办法》《包集镇2021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证金和风险抵押金制度》等制度,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对影响交通安全,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