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资金源头整合和投入力度。贯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源头整合,将原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土地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和用于高效节水灌溉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1年,中央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787.82亿元,同时推动地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债券、土地出让收益等多元化渠道安排88亿元,支持全国建设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
第二,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领域予以保障。适应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共同事权属性,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同时,推动地方优化支出结构,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促进中央和地方共同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此外,按照国务院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实施激励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建后管护成效较好、省级政府投入力度较大的地区实施激励,进一步激发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地方尤其是省级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力度,同时我们明确要求,激励资金全部用于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
第三,多措并举保障《规划》的年度重点任务落到实处。您刚才提的问题非常好,财政部将按照职责分工,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支持相关省份开展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在分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各地粮食生产情况作为重要的测算因素,对13个粮食主产省予以重点支持。同时,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投入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此外,引导相关经营主体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推动各地进一步调动直接受益主体的管护积极性,促进工程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