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秸秆综合报道,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时指出:秸秆露天焚烧是影响黑龙江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哈尔滨、佳木斯、双鸭山、鹤岗等市均因秸秆大面积焚烧,出现历史罕见的长时间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指数“爆表”时间最长达29小时,PM2.5浓度小时峰值最高达1139微克/立方米,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
从2018年9月开始,我省出台了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的相关规定,从最开始的重点区域禁烧,发展到全面禁烧,监控力度和惩罚制度也是越来越严格。在本期联合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推出的系列节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中,我们邀请到了黑龙江省农科院耕作栽培所研究员 钱春荣老师和大家聊聊秸秆综合利用话题。
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该省从9月15日开始进入2020-2021年秸秆禁烧期,至明年5月15日结束。
黑龙江省不仅全国第一产粮大省,也是秸秆第一产出大省,全省秸秆资源总量高达1.3亿吨左右,占全国秸秆总量的1/8左右。针对秸秆问题,省委、省政府要求按照秸秆禁烧“一堵三疏、疏堵结合”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秸秆全部还田、离田这一目标任务,把秸秆利用好,做到取之于田,还之于田,保护好黑土地。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战役,只有全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深入开展,才能更好促进农民增收、环境改善和我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